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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才发现,“被结婚”21年……
2023-03-28 17:46:53 来源:平安龙江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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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衷感谢检察官,你们可真是急群众之所急啊,彻底地解决了我的问题了……”当事人徐某某将写有“检察监督解民忧,一面锦旗话真情”的锦旗郑重地交到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月荣的手上。

  事情的起源是一场当事人被蒙在鼓里的婚姻,2021年当事人徐某某在香坊区民政局准备登记结婚时,却被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系统显示徐某某已于2000年与他人结婚登记。徐某某极力否认并肯定不认识系统显示与她登记的人,她推测可能是他人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了结婚登记。

  可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只有受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请求民政部门撤销婚姻登记,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登记的未作规定。她想到通过司法程序认定被冒名的婚姻登记无效,但因为距今已20多年,很多证据无法查证核实,根据现有规定民政局无法直接撤销。无奈之下,徐某某向香坊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民政局撤销无效婚姻登记这一行政行为。由于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徐某某的诉求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没想到登记结婚竟然出现这么这样的怪事,对我的家庭关系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听说检察机关有行政监督职能,徐某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香坊区人民检察院咨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接待了她,认真聆听了其诉求和面临的困境。第一时间组成办案组,先后到香坊区民政局、香坊区人民法院走访调查得知,徐某某与张某某结婚登记申请书上女方签字一栏是空白。

  承办检察官认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二)非双方自愿的。”徐某某与张某某于2000年1月11日登记结婚,结婚登记申请书上没有女方签字,不符合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定情形。检察官最终认定与当事人陈述的事实相符,遂向香坊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香坊区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对徐某某的虚假结婚登记予以撤销,困扰徐某某的“被结婚”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检察建议发出后,为有效化解矛盾,香坊区人民检察院跟进案件处理,同时也以此案为契机,探索建立行政争议案件共享机制,和民政部门共同出台《共同推进虚假、冒名结婚登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在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作用。与此同时在发出检察建议后,及时跟踪回访,对接联系被建议单位,阐明这些问题对司法办案存在的隐患,促进被建议单位对存在问题及时、充分解决,保证检察建议落实效果,确保争议得到圆满化解。

  香坊区民政局书面回复整改情况,表示将加强婚姻登记办理水平,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婚姻登记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被结婚”受害人难以通过民政部门自行撤销,而提起行政诉讼往往因已过起诉期限无法进入实体审理。作为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帮助当事人打开“死结”,及时解决了老百姓的烦心事忧心事。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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