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十年后的离婚官司
近日,集贤县法院升昌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在送达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时,工作人员发现被告因身患疾病卧床多年。为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法院干警带着国徽、卷宗和便携庭审设备来到了被告的家中。

庄严的国徽下,几个诉讼参加人的席位牌、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便携式打印机、一张小桌子、两张凳子、一铺炕、一张床,开庭前准备工作一切就绪……

原被告双方年轻时经过短暂的同居生活后育有一子,半年后在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导致双方分居已达10年之久。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诉至法院。
开庭后,办案法官充分征求了被告的意见,被告亦同意离婚。考虑到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双方争议不大,法官遂对双方进行了“面对面”调解,根据法律规定对双方的情况进行分析,对双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最终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以调解离婚结案。被告及其家人对法官上门开庭表示了感谢。
“一根垄”的纠纷
3月14日,嫩江市伊拉哈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内一场巡回审判正在进行,伊拉哈法庭庭长高云松正在审理胡某诉姜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
原告胡某与被告姜某的土地相邻,自2020年始,胡某耕种的人口地一直少一根垄(0.62米宽,1188米长)。2022年春季,胡某按村委会划定的土地界限播种了玉米,结果在秋收时,姜某却将原告胡某播种的一根垄玉米收割。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到嫩江市法院。
由于本案中原告胡某身体有残疾行动不便,且案涉的这一根垄到底属于谁,还需要实地调查。法官便邀请伊拉哈镇副镇长、该村村书记共同参与庭审。
庭审中,面对双方当事人言语冲突、情绪激烈等情况,法官迅速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从法、理、情角度详细阐述解决纠纷途径。经法官与副镇长、村书记共同协调,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议定由被告赔偿原告胡某2022年土地损失。2023年春耕前,由村民委员重新对原告胡某、被告姜某的土地进行测量分地。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捺印后,原告胡某拉着法官的手说:“这‘一根垄’的地,今天彻底解决了,真是谢谢你们!”
想卖却卖不了的房子
多年前,葛某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将位于七台河市新兴区的一处房子卖给了葛某,但双方并未履行过户手续。合同签订两年后,李某去世。近日,葛某想将该房屋卖掉给哥哥治病,到房产局过户时才发现,只有当初的购房合同,并不能证明葛某拥有该房屋产权,因此无法将房屋过户给新一任的买方。这可让葛某傻了眼,无奈之下葛某将李某的爱人高某和四个子女诉至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
新兴区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立案受理后,法官了解到,高某系八旬老人且身患重疾,无法到庭参加庭审。
法官团队在厘清案件法律关系、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后,决定发挥巡回审判的优势,将审判法庭搬到高某家中,以此减轻高某的负担,提高审判效率。经过法官耐心认真的调解,李某的继承人承诺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并积极配合葛某完成房屋过户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