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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庆中院)召开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2年大庆市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的相关情况,并通报6起全市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

促和解拿到补偿款
1998年至2001年期间,刘某进行了某度假村的开发建设,并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绿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发现该度假村存在相关违法建设问题。
2019年12月,度假村所在县人民政府(下称县政府)以该度假村处于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为由,撤销了案涉土地使用权证,同时注销了土地使用权登记。
刘某心有不甘,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补偿,县政府以申请补偿标准过高为由驳回刘某行政补偿申请的决定;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政府驳回其行政补偿申请的决定,责令县政府补偿案涉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损失。
法院本着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导向,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结合案件现有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此基础上,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多方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协调化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并将补偿款全部支付,刘某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充分考虑了案件中包含的信赖利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综合性因素,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在厘清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指导双方当事人拟定和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实际履行完毕。
人社局出庭止纷争
常某原是一家洗浴会馆的后厨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洗浴会馆2020年上半年停止营业。
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常某受单位指派到某地产工作,工资每天80元,由洗浴会馆按月发放。
2020年5月的一天,常某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医院诊断为股骨颈骨折,肇事方负全责,常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1年11月,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常某所受伤害认定为工伤。
洗浴会馆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认定工伤决定书》。
庭审中辖区人社局副局长出庭应诉,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阐述,并对洗浴会馆的质疑耐心解答,有效纾解了对立情绪,最终促成洗浴会馆与常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结清相应款项,洗浴会馆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合理运用以及功能发挥,不仅可以有效缓和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也可以增加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信任。
本案出庭负责人就案件所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案件事实等方面与行政相对人进行直接、理性的对话,做到了“敢于发声”和“善于发声”,达到了“出庭出声”“定分止争”的良好审理效果。
民政部门自行纠错
1998年3月,代某与爱人在A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2012年3月,两人来到A区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2022年12月,代某欲再婚,到A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其于1997年5月在B区民政局存在结婚登记记录,故办理结婚登记时遭拒。
代某认为,B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审查不严,登记行为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婚姻登记。
法院审查后认为,B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行为存在瑕疵,经与行政机关相关人员沟通核实,及时向B区民政局发送司法建议,B区民政局采纳了司法建议,对案涉婚姻登记进行了作废处理,代某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送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受理行政案265件
据了解,2022年,大庆市行政案件呈现“两降一集中”特点,即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下降,全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265件,同比下降14.8%;县区级人民政府和市直机关涉诉案件下降,以县区级政府为被告的案件38件,同比下降22.4%;以市直机关为被告的案件41件,同比下降8.9%。
大庆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洪程表示,2022年,全市各级法院与同级政府,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共同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将矛盾化解贯穿行政诉讼立案、审判、判后全流程和一审、二审、申诉、再审各程序环节,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两个集中管辖试点,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下降23.81%。
会上,谢洪程还从审判视角对行政机关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大力提升政府诚信、推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五点意见、建议。
文/摄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泓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