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双城区人民检察院普法宣讲进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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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实施耕地保护措施,近日,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依托“党建+与民同行工作室”特色检察品牌,自觉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传,努力为守护耕地资源贡献检察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检察部干警深入田间向广大农民群众面对面宣传,并就“与民法典同行”专题与村民进行了互动交流。
“发生土地纠纷怎么办?买到假种子怎么办?如何正确使用土地?”干警们在活动中,以接地气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为村民们耐心讲解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式,提醒村民们要注重保护自身利益,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通过正确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
下一步,双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党建+与民同行工作室”特色检察品牌作用,努力将普法宣传与特殊群体保护、矛盾争议纠纷实质性化解有机结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做到检察服务零距离。
作者: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杨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