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4日讯 (赵彦 记者 葛金鑫)为保障学生们乘车安全,提高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进入全市校车企业,组织开展“开学季校车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交警部门组织校车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集中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片,向驾驶人发放宣传单,对驾驶员作出以下要求:一是校车要按照指定路线接送学生,禁止随意改变运营路线;二是车辆灭火器、救生锤、安全带等相关交通设施必须保证安全有效;三是校车必须进行备案,审批,驾驶员和车辆资质必须齐全正规;四是接送学生必须在指定地点停靠,坚决做到监护权转移期间的监管责任;五是校车驾驶人坚决拒绝酒驾及隔夜酒、超员、闯红灯、疲劳驾驶、逆行抢行、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活动中,交警部门对每台校车的灭火器、安全锤、座椅安全带、停车指示牌、逃生门、警示灯等安全设施进行逐车检查,并向驾驶人讲解遇到紧急情况时如何正确使用车载灭火器,提示驾驶人及照管员在行车前要务必提醒学生或为学生系好安全带,防止发生意外时对学生造成伤害。交警部门还对校车标识牌和驾驶人资质进行核查,提示校车务必取得教育部门、交管部门核发的校车标识牌方可上路行驶,驾驶人必须取得校车准驾资格才可从事营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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