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安播报 地市动态 见义勇为 反腐直击 政法综治 警方传真 平安创建 政法文化 公告发布 诉讼指南 信息公开
精彩专题 检察风云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龙江律师 以案说法 护航龙江 图片精选 视频在线 最新稿件
   
站内检索    
高三学生因吸烟烧坏被褥被禁止高考 获赔5000元
2009年04月29日 17:07:21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一高三学生和同学在宿舍内吸烟,不慎将被褥点燃,因为没交学校规定的赔偿费,而被学校规定不能参加高考。

  近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平邑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该中学向该学生朱某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2007年4月11日11时40分左右,平邑县某中学高三学生朱某与同宿舍的同学吸烟,因不知谁扔掉未燃尽的烟头引燃被褥等引起火灾,后被消防部门成功扑救。

  事后,消防部门以该中学对该起火灾负直接责任为由,对该中学罚款10000元。该学校让朱某宿舍吸烟的同学赔偿罚款及其他损失,每人3000元至5000元不等,有三人交纳了损失赔偿费,朱某及另一名学生未交纳。

  该学校以未交纳赔偿损失费为理由拒绝让朱某参加高考。2007年底,朱某以未能参加高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损失。

  平邑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朱某等人因吸烟导致火灾给该中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事实存在,但学校让朱某交纳赔偿款后方能参加高考,侵犯了朱某继续接受教育的权利,给朱某今后就业和生活造成了一定损害,学校应该承担责任。

作者:张凡勇 马兴成 胡志英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