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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装备武装“民间007”属于违法行为
2009年04月30日 13:33:12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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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买此类物品涉嫌刑事犯罪

  既然在网上这么大胆的叫卖,而且价格又没有到高不可及的地步,那么普通人购买起来就十分方便了,但这些设备一旦在民间广泛流传开来,后果真的是不敢想象:汽车上安装防盗遥控器将成为一个摆设、手机通讯将完全没有秘密可言。市律师协会副主席赵连勤指出,在法律上信号拦截器属于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手机监听装置属于可即时窃听被安装手机的通话内容,截取收、发短信,并提取机内其他资料,如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不仅个人通信安全将遭受危害,还可能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赵连勤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买卖、使用窃听器都属违法行为,只要打出销售监听器的广告,无论所卖的产品是否具有其所宣传的功能,都触犯了法律。通过网络或者手机短信出售手机窃听器,如果所售产品功能子虚乌有,则为诈骗犯罪,目前这种情形居多。如果出售的手机窃听器确实像其网络广告中所述的那样,可以对别人的通话进行实时监听,那么,不论是销售者还是使用者,都触犯了多部法律。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九条2款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给予刑事处罚。”对于生产者、销售者,我国《刑法》第283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手机窃听器属间谍器材,非法生产、销售手机窃听器将构成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对于使用者,《刑法》第284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非法使用手机窃听器还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

  赵连勤进一步说明,非法使用手机窃听器还要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使用手机窃听器侵害他人隐私、名誉权的,依照《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须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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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镒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