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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眨眼两个挖井人成“火人”
环球春江花园小区地处婺江边,是金华的高档小区之一。“这里的别墅,每幢值四五百万左右。”一位小区业主告诉记者。
爆炸发生在小区B8幢别墅围墙内,当时正在挖井的一男一女两名工人被烧伤。昨天,记者在金华中心医院急诊室见到了他们。
“当时我们正在干活。”受伤的男子全身缠满绷带,说话很吃力。他说,他是龙游人,女伤者是他妻子。4月25日,他接了这个在环球春江花园小区挖井的活,想不到干了不到两天就出事了。
“我们试着钻了好几个地方,但都没能打到水。出事前,钻头下去没多久,就听见了嗤嗤的漏气声。我赶紧去关机器,可已经来不及了。”钻头高温引燃了煤气,夫妻两人一眨眼就成了“火人”。据医生介绍,两人的身体分别被烧伤40%和60%,都属重度烧伤。
夫妻二人并没有钻井开采地下水的相关证照。“挖井还要什么证?我们挖得比谁都好。”躺在病床上的他们如此说。
别墅主人挖井惹祸
据记者了解,请工人挖井的B8幢别墅业主叫俞流江,东阳市公安局局长。
昨天下午,记者数次拨打俞流江的手机,均无人接听。晚上,记者终于拨通了他的电话向他询问此事,俞流江说:“我正在开会,以后再说。”便挂断了电话。
挖井工人说,他们早就知道这座别墅周围的地下埋有燃气管道,而该小区物管工作人员并没有阻止他们开挖,而且还在现场指导他们如何避开地下的煤气管道。
据了解,2002年10月1日施行的《水法》明文规定了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申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后方可取水。《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补充规定,在城乡供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因家庭生活需要可免办“取水许可证”取用地下水,但也须登记备案。
前天傍晚,金华环球春江花园别墅区一业主挖井,挖破地下煤气管道,引发爆炸。喷涌而出的大火冲到七八米高,两名挖井工人被严重烧伤。
到昨天傍晚,小区的五六百户人家在断“气”一天后,终于恢复了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