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安播报 地市动态 见义勇为 反腐直击 政法综治 警方传真 平安创建 政法文化 公告发布 诉讼指南 信息公开
精彩专题 检察风云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龙江律师 以案说法 护航龙江 图片精选 视频在线 最新稿件
   
站内检索    
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出台倡廉铁律 法官娱乐也要受监督
2009年05月05日 16:40:42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东北网5月5日讯 法官不仅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要接受监督,8小时外的“生活圈、娱乐圈、交友圈”也要接受监督。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日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强化作风建设的“十二条”、并通过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等新措施,从细节着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上动真格。

  2009年,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出台后,哈尔滨市中院立即进行部署,通过建立有力的监督机制,约束法官的行为。在内部监督方面,市中院各部门“一把手”与市中院党组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对部门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如不履行职责,将自愿接受停职检查,主动提出引咎辞职。为深化从严管理,哈尔滨市法院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十二条规定从强化庭审纪律、深化文明办公,细致到规范打卡考勤、上班着装、会议纪律、禁酒禁赌、警车管理、病事假管理、出差管理等,对于违反规定者,视情况对责任人做出通报批评、降低法官层级、免去法职处理,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对责任领导做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止工作处理,或给予降级、免去领导职务处分。集法院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于一体的十二条规定,监督内容不仅是法官8小时内的工作,8小时外的“生活圈、娱乐圈、交友圈”也都在监督的范围之内,通过约束个体行为,塑造法院的整体形象,成为每名干警的“高压线”和“护身符”。

  据介绍,市中院还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在法院机关审判综合楼大厅、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当事人休息室等场所显著位置公布受理举报投诉部门、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

  据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通过强化监督、强化追究、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判水平。

作者:贾晋璇 马智博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