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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飙车案肇事者被释放纯属谣言
2009年05月15日 10:19:38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图为“5·7交通肇事案”事发路段,警示牌上清楚地写着“超速行驶危险将至”。曾向荣摄

  针对当前沸沸扬扬的“5·7交通肇事案”,昨日,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公布:“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肇事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公里/小时~101.2公里/小时的范围内,且肇事车辆存在改装。”此外,杭州市公安局还发布消息称,嫌疑人胡斌目前仍羁押在看守所,网上传称胡斌已被释放纯属谣言。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杭州,“飙车一族”人数不少,而事发路段文二西路是他们的经常活动地之一。

  文/本报特派记者曾向荣

  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公安交警部门于5月13日17时45分接到鉴定机构《关于“5·7”交通肇事案相关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鉴定机构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公里/小时~101.2公里/小时的范围内,且肇事车辆(浙A608Z0小型轿车)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和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三菱跑车经过了改装

  该发言人还表示,公安交警部门接到《鉴定报告》后,立即送达事故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此前,在“5·7交通肇事案”发生后的第二天下午,杭州市交警支队、西湖交警大队在西溪路的港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交警部门通报说:“根据当事人胡斌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而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这一说法引发了轩然大波,公众对所谓的“70公里/小时”的车速普遍提出质疑。根据现场目击者的描述,受害者谭卓“身体被车头撞上后,在空中翻转,撞到挡风玻璃后再度飞了出去,有两层楼那么高,至少20多米远”。随即,“70码”(即70公里/小时)立即成为网络流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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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广州日报网络版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