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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北京东北二环路边,一座漂亮的灰色写字楼上“北京律师协会”几个大字格外醒目。再过几天,北京律协就要乔迁到这里。
这座地处黄金地段的写字楼价格不菲,但“财大气粗”的北京律协还是将它整体买下。
49岁的北京律师韩林(化名)是1987年开始执业的老律师,他对律师会费颇有微词,“一年收6000万元律师会费,这可不是个小数目。这些钱都怎么花的?为什么要收取这么高的会费?”
同样有异议的不只是韩林。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告诉记者,长期以来,会费是整个律师行业颇受争议的话题。会费高、管理使用不透明遭到众多律师质疑。
降费风潮
最近,上海市律师协会2009年的预算报告未如预期获得通过。这个消息在业内成了不小的新闻。
2009年3月底,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在会议总共五项议程中,共有两项表决未通过,其中之一便是《上海市律师协会2009年度会费预算报告》。
上海市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伟江律师的看法或许能代表持反对意见的律师的观点,他认为,去年上海律协已经还完了购置办公大楼的最后一笔700万元贷款,理应将目前的会费标准下调。
事实上,京沪两地律师会费是在呈现下降的趋势。一位在上海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告诉记者,在他执业的早期,上海市律师的会费是每年4000元,而现在的标准是每年2500元。
北京的情况大体类似。北京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介绍说,2003年以前,北京律师的个人会费是4150元,直接向北京市司法局缴纳。由于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行政机关不能再继续收费,于是,会员会费的管理便改由律协负责。当时律协方面拿出高、中、低三个方案,分别为4150元、2500元和1500元,最终决定执行的是2500元的方案,并延续至今。
北京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军告诉记者,当初律师费下调,都是律师代表表决的。
可为何律师会费下降,却仍遭到律师反对?
京沪两地在全国律师行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全国总共约15万名执业律师中,有将近五分之一来自北京和上海。目前,北京的执业律师数量已经突破18000人,而上海律师总数也已经突破万人大关。
数量庞大的律师队伍,使京沪两地律协每年收缴的会费数额十分巨大。据了解,2008年,上海律协的年度会费总额达到了3470万元,而北京律协的年度会费总额则已经超过6000万元。
目前,北京律协为购置办公楼还有2800万元的银行贷款尚未还清。张学兵说,当初确定2500元的会费标准,主要也是考虑到北京律协要购置自己的办公大楼。
另外,2003年确定这一标准的时候,北京仅有注册律师3000多人,“谁也没料到,几年后北京的律师数量会呈急剧增长。”张学兵说。
2004年,深圳律协耗资3200万元购买办公大楼,遭到律师们的反对。其主要理由是,如此巨额支出的决议仅仅由理事会作出,决策程序不民主。
同样是2004年,山东青岛的部分律师拒绝缴纳会费,起因是省律协理事会决定会费标准由原来的个人800元提高到2000元。
当年,张海律师在《致山东省律师协会的公开紧急呼吁》中指出,仅由十几名常务理事决定全省律师的会费标准有些不合理。张海还提出,“对少数的高收入律师、律师事务所和数量众多的普通律师、青年律师收缴同样标准的会费是不合理的。
韩林律师对记者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对于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和收入较低的律师,这样数额的费用仍是个不小的负担,对于他们无疑是雪上加霜。而且,有些律师认为,会费对于律协而言应该是“适可而止”,而不是“多多益善”。
北京汉卓律师事物所律师金喜说,青年律师的生存很艰辛,作为“娘家”的律师协会应该考虑青年律师的生存,不应该对他们收取高额的协会费用。
律师会费是如何花的
2006年,北京律师协会决定购置办公大楼,时任会长李大进介绍,购房首付从购房储备基金中支出的。
记者在2008年11月北京律协的公告中看到,从2001年开始,北京律协在预算中留存购房储备金,目前每年支付2000万元左右用于办公用房的还贷和装修工作。
除去这笔支出,北京律协的日常会费支出可分为三大项,一是用于行业管理和服务会员的费用;二是维持协会日常运营成本的费用;三是代缴全国律协会费。
但部分律师似乎对这样的说明并不买账。多名律师说,北京市律协在北二环盖的新办公楼,动用了律师会费,“这笔巨大的支出为什么不征求我们的意见”?
当年,深圳律协购买办公楼也同样遭遇律师们的质疑和反对。
持反对态度的律师认为,律师们反对的并不是花钱,最主要的是预算报告里要告诉律师们钱是怎么花的,每项支出的理由是什么,也就是说,对每项支出应该有一个细致、科学的论证。
“动辄几千万,累积过亿,如此巨额的律师会费,建立监督体制与理事会、透明财政预决算、健全会员意见表达渠道是非常重要的。”韩林律师告诉记者。
一般情况下,社团是会员自治性组织,会费的收取主要由理事会决定。如果会员对会费有疑义,可以通过代表大会审议。代表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伟江认为,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的规定: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的,要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出席,并经过代表二分之一表决通过,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邓国胜认为,“在现有体制下,律协治理结构——理事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尤其重要,特别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北京改革“破冰”
新当选北京律协会长的张学兵律师对律师会费的种种争议并不回避,他对记者表示,律师会费改革势在必行。“新任律协非常重视律师们的意见,目前,北京律协正在积极进行调研和费用测算工作,2009年上半年将会出台会费改革方案。”
张学兵说,“一定会在合理的程度内降低会费”。由于测算工作涉及到各区(县)律师协会的设置,而市、区(县)律协之间的职权划分还没有最后确定,因此整体费用测算仍需要一段时间。
但张学兵对记者表示,一定以最快的速度将会费的额度计算出来,以最快的速度拿出新的会费方案,改革方案于上半年出台是一定的。
张学兵还说,为了使律协预算更加民主和透明,北京律协对组织结构内部的权力分配进行了调整。在北京律协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中,审议年度工作报计划、会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审议重大资产管理和处置方案等项职权已经从理事会调整到代表大会。
“这种权力的重新调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理事会的作用,但是决定哪些费用该收,哪些费用能不能花,关键要做到民主决策,这样一来,才能真正代表广大律师的利益。”一位律师对记者说。
在记者发稿前,北京律协副秘书长刘军告诉记者,今年律师的注册正在进行,律师费还按原来的标准收取,但明年降低会费已成定局。 (陈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