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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时间交通违法106次
日前,有网友在“大旗网”发出一个帖子,标题是“谁能超过湘U80001的违章记录(牛气逼人!)”。该帖子显示,“湘U80001”交通违法罚款总金额63100元,总违法记分333分,其中,超速50%以上的违法记录有29次。
这个帖子曝光的情况绝非空穴来风。我省交通违法记录查询官方网站——省交警总队“平安在线”上显示的内容可以佐证。只不过,由于“平安在线”网站发布信息的方式是即时发布,因此,记者昨日查到的“湘U80001”违法记录,比网友公布的还要多出一大截:2008年4月8日至2009年5月10日,“湘U80001”交通违法106次,违法总罚款72900元,总违法记分381分。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可以了解到,“湘U80001”2008年交通违法47次,2009年交通违法59次;在该车所有的交通违法记录中,超速90多次,其中超速50%以上的有29次。“平安在线”网站记录显示,这29次违法的罚款是2000元一次。从违法行为发生地来看,该车在湘西花垣县交通违法37次。
需要31本“干净”驾驶证顶替处罚
创造了这样惊人的违法记录,“湘U80001”车主是谁?
交警部门资料显示,“湘U80001”车属单位为湘西州保靖县政府办公室,初次申领牌照登记日期为2008年5月4日,当年5月6日发证。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保靖县政府办公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说,挂“湘U80001”号牌的车为保靖县政府所有。但是,他拒绝透露他们使用的“湘U80001”号牌车辆的车型、车辆品牌、颜色等信息。至于目前谁在使用这辆车,对方也是缄口不言。
法律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里,一本驾驶证最多只能被记12分,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按照坊间驾驶员的做法,某人交通违法记分超过12分后,他会去找有驾驶证的朋友“顶替处罚”。从“湘U80001”违法案中可以推断:如果这381分的违法记分不是由套牌产生,而全部记在保靖县政府办公室头上,那么,至少需要31本“干净”驾驶证才能“顶替”掉这381分。
湘U80001可能被套牌
保靖县政府办公室所属的“湘U80001”号牌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