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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卖淫案:处女膜岂能成警方的救命稻草?
2009年06月08日 13:51:29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持续发酵,引来多方关注。3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副主任昝辉表示,目前调查方向主要为本次事件中警察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而对于刘氏姐妹是否涉嫌“卖淫”,则澄清为“因为没有关键的直接性证据,所以不再考虑这一问题。”

两女孩的母亲十分伤心 云南信息报供图  

昆明法医院鉴定的结果:姐妹俩的处女膜完整

    对于在云南昆明的2名小学女生“卖淫案”,笔者一度保持沉默。笔者想,这件蹊跷的治安案件总会有一个公正而客观的说法,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可笔者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本已定性的案件竟又发生了乾坤大逆转,用云南某高官的话说就是“刘氏家属与相关媒体存在造假行为”;更甚的是,心灵和肉体已经深受伤害的2名小学学生,竟被责令再做“处女”鉴定。(据6月8日《厦门商报》)

  打击卖淫嫖娼是公安机关的本职工作,对卖淫嫖娼行为不管不问的行政不作为让人失望,可更让人失望而且恐惧的是那种为了罚款而把女人都当成婊子、把男人都当成嫖客的行政乱作为。发生云南昆明的小学女生姐妹“卖淫案”就有点乱作为的嫌疑:首先是不符合公安部规定的跨辖区抓捕行为,其次是“潜伏”在暗处只为公安提供证言的影子“嫖客”,再次是致使被抓捕对象两根肋骨断裂的粗暴执法方法,加上被指控发生在派出所内的刑讯逼供行为,越来越像一次公安派出机构的精心策划。

  作为一名远在千里之外的看客,笔者不知道两个小姐妹是否真的存在“卖淫”行为,但我更愿意相信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副主任昝辉的话,“因为没有关键的直接性证据,所以不再考虑这一问题。”这充分说明,警方并无证据证明两个小姐妹有“卖淫”行为。

  综观事情的进展,笔者看到,有关政府部门及人员似乎对两个小姐妹的“处女膜”更感兴趣,连昆明法医中心的“处女”鉴定结果都不放心,以至于要求重新进行“处女鉴定”。中央政府和国家法律都要求我们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那么,请问云南公安机关有什么事实依据?又以怎样的法律为准绳?难道,“处女膜”破裂与否就是他们所说的事实和准绳吗?

  最基础的法律常识告诉我们,处女膜破裂与是否卖淫没有因果关系,更没有直接关系。医生也会告诉我们,处女膜的破裂有很多原因,比如剧烈运动和运动幅度过大,比如存在大多青少年男女身上的自慰行为,比如偷食禁果的婚前性行为等等;无论法律还是医学都没有说过“卖淫是处女膜破裂”的必然条件!那么,有关部门和机关为何揪着两个小学女生的“处女膜”不放呢?很显然,有关部门把人家的处女膜当成了自己的“救命稻草”。

  笔者以为,此出“捉放曹”戏之所以越演越滑稽,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有关部门在拼命地掩饰内心的慌张,并希望通过在处女膜上打主意而打个“翻身仗”。可惜,社会主义中国的普法教育搞得太好了,连被称为精神病的网民都知道,“处女膜和卖淫是两码子事”。要说人家卖淫,拿出来证据好了:嫖客、娼妇、安全套等作案工具、作案场地、目击证人等等,一个都不能少。否则,就低头认错!

作者:司爱武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