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开通“消防网上办事大厅”可网上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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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6月9日讯 (记者 印蕾) 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从6月10日起,黑龙江省将开通“消防网上办事大厅”(登陆黑龙江消防网,网址为//www.hlfire.gov.cn/,点击“消防办事大厅”进入),消防受理与查询等业务可实现网上办理。
网上“消防办事大厅”系统面向社会公众的主要服务功能包括:网上受理申请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以及按照已向社会公示的预设抽查比例,即时公开随机抽样检查对象等网上办公服务;提供申请人适时查看已填报的《备案表》并打印受理凭证;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相关办事指南和法律法规等服务;提供社会公众查阅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结果和消防行政许可的公告信息。
省公安消防总队建审处处长苏丹介绍说,2009年5月1日新《消防法》颁布实施,替代了1998年颁布实施的《消防法》。两者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方面做出调整。1998年颁布实施的《消防法》规定,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均需要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施工建设、投入使用;也就是为需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全审全验”。而新《消防法》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分为两大类,除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中明确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列为“应审应验”行政许可范围外,其余需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均列为“备案抽查”范围。工程建设单位可通过“消防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备案相关信息,如该项目被抽中需要进行审核,则申请单位须备齐材料到消防部门办理。
作者:印蕾 来源:东北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