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交警破获交通事故逃逸案 肇事者后悔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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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6月10日讯 肇事逃逸后,在短时间内就被抓回,让肇事者后悔不迭。
5月31日21时许,齐齐哈尔讷河市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在依讷公路70公里处,一摩托车与不明车辆相撞,驾驶人及乘坐者受伤,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大队接到指令后,主管事故的副大队长高国庆立即率领事故中队民警赶到现场。事故现场位于依讷公路70公里加600米处,在路面偏西侧有一台两轮摩托车倒在路上,路面上留有摩托车碎片和血迹。经对摩托车撞损部位勘验,发现摩托车后视镜处有蓝色漆痕。此漆痕为摩托车与其他车辆相撞形成。高国庆将现场情况立即报告给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立东,张立东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此起事故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并成立5·31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小组,根据漆痕特点分析,逃逸车辆为同方向行驶或停放的农用车辆。
6月1日,副大队长高国庆率领调查组获得了摩托车是撞在公路上停放的一台四轮车上的重要线索。高国庆与专案组人员分析,停在公路上的四轮车有可能是路下稻田的主人停放的。经调查,现场西侧稻田为讷南镇前进村梁凤山家的,专案组立即赶到梁凤山家,发现梁家四轮车后斗处有撞痕,此痕迹与摩托车所留撞痕一致。经对梁凤山进行询问,梁凤山供认,5月31日他将四轮车停放在公路上,到自家水田插秧,听到公路上有响声后,看见有一台摩托车撞在自家四轮车后拖斗上,驾驶人和乘坐人倒在公路上,梁凤山将四轮车开回家中逃离事故现场。
目前,梁凤山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正在审理中。
作者:丛锐 何昕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