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称被抢女子求助交警被拒事件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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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昨日就执勤交警拒助被抢女事主事件向媒体通报:专责调查小组根据现场监控录像、事主反映、现场调查及被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查明当事执勤交警在接到被抢女事主的求助后,主动驾驶警用摩托车搭载女事主去追贼,不存在拒绝女事主求助的问题。
犯罪嫌疑人落网招供
此前事主林女士投诉称,本月3日下午4时左右,他在东风东路被人当街抢夺挎包,她见有名交警驾警用摩托车经过,于是向该交警求助,但先后恳求了四次都遭到了拒绝,该交警还称“我是交警,他要是有枪我怎么办?”甚至将摩托车推给林女士,让林女士自己追。
此事见诸报端当晚,广州市公安局便发布消息称,已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就此事展开调查,如果事实真如林女士所言,将对当事交警朱某做出严肃处理。昨日,警方就调查结果通报称,根据调看现场视频的监控录像以及事主反映的情况,事发当日下午4时许,执勤交警朱某在东风东路接到刚刚被抢手提包的林女士的求助后,即报警并驾驶警用摩托车搭载女事主反复搜寻追赶窃贼,但未果。广州警方经过侦查,于6月8日晚在天河区将犯罪嫌疑人荣某、王某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认了6月3日在中山一立交桥抢夺林女士手袋的作案事实。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情况与专责小组调查的情况相吻合。
无证据证明言语不当
根据目前的调查,女事主反映交警朱某在此事件中所说的与警察身份不相符的言语,尚没有依据认定。
广州警方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人屋车场”集中整治行动和“创平安、迎国庆”重点打击行动,继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同时,再次重申,民警无论是何警种、何时何地,在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危难之时,都要挺身而出,制止和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作者:李国辉 龚宣 来源:南方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