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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望角”侵犯买家权益 买方拿到退房款获近万元赔偿
2009年06月15日 09:08:17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东北网6月13日讯 12日,买方魏女士来到“好望角”房产中介公司,拿到了全部退房款、中介费以及代办更名等费用,共计234160元。另外,“好望角”同意赔偿给魏女士9600元钱作为赔偿金。对此,魏女士表示十分满意,“好望角”公司也对由此给魏女士带来的麻烦再次表达了歉意。

  今天14时,记者随同魏女士再次来到“好望角”房产中介公司,该公司的柳杨经理就买方魏女士前期交到公司的房款和中介费进行了详细核对,并对魏女士办理更名过户和公证期间产生的费用单据进行了查验。双方确认完全部费用后,柳杨与魏女士就房产移交的程序和时间进行了详细协商。据了解,“好望角”返还的费用包括魏女士已给付的房款229000元、中介服务费4580元、公证代办费300元、公证费200元、更名费80元,共计234160元。15时40分,魏女士和“好望角”公司的代表人柳杨在重新拟定的和解协议上签字。随后,魏女士将原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和公证书等材料交还给了“好望角”公司。16时,魏女士拿到了“好望角”退还的费用234160元。双方最后约定,房屋交接当日,“好望角”将付给魏女士9600元作为赔偿金。

  记者感言:共建一个诚信的市场

  新盖的房子不仅价格高、地点也不好,于是购买一套适合自己的二手房成了市民的首选。可当事人魏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她买的这套二手房竟成了她的噩梦。交完房钱、准备过户,4个多月以来,麻烦一个接一个地来了。

  还好事情总算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中介公司返还了购房款及各项费用,对于这个结果,魏女士已经等了4个月……

  真希望中介公司都能积极做事、诚信办事,和买房人共建一个诚信的市场。

作者:李伟俏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