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用“道德模范”照片做广告遭索赔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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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07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全国道德模范”谢延信,将侵犯其肖像权的焦作市一家医院诉上法院。当天,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受理该案,并定于7月29日开庭审理。
谢延信是河南煤化集团焦煤公司鑫珠春工业公司机电科工人,在30多年的时间里,他将自己的爱心一点一滴地倾注到亡妻的三位亲人——瘫痪的父亲、丧失劳动能力的母亲、呆傻的弟弟身上。2007年2月,各大新闻媒体对他的感人事迹进行了集中报道,在全国产生了强烈反响。谢延信先后获“河南省敬老楷模特别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河南省“十大道德楷模”、“寻找感动中国的矿工——十大杰出人物”、“中华孝亲爱老之星”、“2007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全国道德模范”等奖项和荣誉称号。
昨天上午,谢延信来到解放区法院立案庭,状告侵犯自己肖像权的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朝阳分院。谢延信在诉状中称,2008年冬天,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朝阳分院的主要负责人傅嵘及另外一名工作人员来到自己家里,请求与自己合影留念。而在今年3月,谢延信及其家人发现,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朝阳分院在其大厅悬挂谢延信的照片,并把谢延信的照片印在医院的广告册上大量散发。同时,该院还在其网站上使用谢延信的照片进行广告宣传。谢延信认为,该院未征得自己同意,擅自使用自己的照片进行营利活动,构成了对自己肖像权的侵犯,且使用时间长、范围广。为此,谢延信请求法院判令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朝阳分院停止使用自己的照片做广告、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据解放区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介绍,该案将在7月29日正式开庭审理。
作者:何中有 张建忠 来源:大河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