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医院质疑原告被驳回
庭上,医院方的律师质疑邹宜均的原告资格。被告律师指出邹宜均曾经被诊断为精神病人,因此,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仍然是一个疑问,如果她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根本没资格打这个官司。被告律师认为邹是否患有精神病并非普通人可以直接观察到的,需要专家进行诊断才能判断。对此,原告律师表示,邹宜均是具有高等学历的成年公民,从生活中到法庭上的表现一切正常。法官也表示没有必要做这个鉴定。
邹宜均回击最后陈述在最后陈述阶段,邹母、邹兄的代理律师表示:“你的家人让我转告你,他们是永远爱你的。希望你不要忘了你还有母亲和哥哥姐姐,他们永远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不会害你。”对此,邹宜均表示:“我给姐姐、妈妈打过好多次电话,可她们都不愿意接。虽然我现在人在北京,但24小时开着深圳的手机,就是希望她们能打来,但两年了,她们从来没有打过电话。”
此案将择日宣判。
争议焦点 家人送她入院为钱?昨日庭上,邹宜均与家人的代理律师就邹的23万元的去向产生了激烈的争论。邹宜均指出,自己被强行送到白云心理医院后的第二天,账户中的23万元就被划转至母亲的账户上。邹母和邹兄的代理律师表示,家人把邹宜均送到精神病院只是为了让她恢复健康,而绝对没有抢夺其钱财的动机。在邹宜均住院期间家人帮她保管了财产,并在2007年1月26日邹宜均出院当日归还。庭上,被告律师出示了邹宜均亲笔书写并盖有指模的收据,表明邹宜均当天领回了母亲和二哥帮忙保管的23万元。邹宜均听后摇摇头表示她从未取得过23万元,而这份收据是在家人恐吓下所写的。
医院收治是否合法?白云心理医院代理人表示,该院在收治、诊断、治疗的过程都是合法的。辩论时,其代理律师否定了医院在收治邹宜均时使用手铐和强行注射的说法。他表示,精神病医院并没有此类器具,他们对于反抗激烈的病人只会使用布带,而收治邹宜均时没有用。
原告律师则指出,白云心理医院收治邹的唯一依据就是家人的说法和委托,这是违法收治规定的,医院很可能为了经济利益而任意收治。
三方言论摘录邹某:我只是希望我能用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权利。现行的精神病人收治体制,让人人自危,它已经成为公民人身自由丧失的一个医学理由,对公民权利带来严重威胁。
医院:如果按照原告的说法,那目前的精神病院就只有三条出路了,第一就是只收治承认自己是精神病人的人,第二就是等着做被告,第三就是关门。
家人:家人是永远爱你的,你虽然出家,但是不要忘了你还有母亲和哥哥姐姐,他们永远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新闻回顾:27岁女子被家人强送精神病院24小时"看护"
新闻摘要:27岁的广东女子小邹称被妈妈、二哥强行送到了精神病院,与世隔绝长达3个多月,被24小时看护,而且被强迫服用治疗精神病的药物。昨天,小邹将医院和家人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