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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这些案件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不同手法和特点,有的是借国有企业改制之机非法侵吞国有资产;有的是为非法矿点充当“保护伞”、违纪违法入股参与煤矿经营分红;有的是利用手中资源、证照、审批权、管理权收受贿赂。6月18日,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已查处的6起案件进行了通报。
山西统配煤矿高新技术产业总公司总经理高崇荣贪污、挪用公款案。自1996年以来,高崇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借高新公司“改制”之名,运用自签协议、提供虚假股东会议决议等手法,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所在公司公款人民币182.72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将国有资金人民币874.37万元挪用于其私营企业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高崇荣现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1057.09万元。
平定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梁岗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梁岗平在任平定县冠山镇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9次收受购买冠山镇镇办煤矿老板王某等人贿赂人民币144.7万元,构成受贿罪;梁岗平有人民币437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另梁岗平还收受礼金人民币14万元。梁岗平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平遥县人大副主任李焕进受贿案。李焕进在任平遥县副县长期间,利用负责关闭取缔焦化企业之机,收受企业主耿某等人贿赂人民币50万元。另李焕进还有受贿人民币52万元和收受礼金人民币140余万元的问题。李焕进现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灵石县公安局副局长史双生等受贿案。史双生在任灵石县公安局段纯镇派出所所长、刑警队长期间,为灵石县段纯镇鑫源煤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私开“新坑口”提供保护,并收受刘某为其提供的私开“新坑口”10%的“干股”,多次收受、索要红利人民币1800多万元。在任副局长期间,不仅参与了王某、徐某的洗煤厂成为股东,而且为厂内的私开“黑口子”提供火工品和保护,并多次收受红利共人民币1500多万元。史双生还多次去澳门赌博,输掉人民币1800多万元。目前,史双生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通过对史双生案的查办,还带出了灵石县副县长方建辉受贿案、灵石县公安局政委朱荣明受贿案、灵石县公安局民爆大队长邓成平受贿案、灵石县翠峰镇信用社主任宋文成受贿案等4个案件,现4人已均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潘红卫受贿案。潘红卫在任荫营煤矿销售科副科长、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煤炭发运事宜过程中,收受发煤客户人民币761.344万元贿赂,其中,与其妻张幸福共同受贿530.23万元;另潘红卫、张幸福还有巨额财产人民币1288.265万元、美元1.06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潘红卫、张幸福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晋中市煤炭安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树中等人收受礼金案。在2007年11月晋中市组织的“保安全、促发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张树中带9名工作人员负责对灵石县煤矿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张树中等人共收受被检查煤矿所送现金人民币27.4万元,其中,张收受15个煤矿现金3.1万元,其他9名工作人员共收受24.3万元。张树中现已被给予留党查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其他9人均被给予不同程度的党政纪处分。
据介绍,截至目前,山西省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办公室共排查煤焦领域案件线索985件,初核煤焦及非煤矿山领域违纪线索627件,立案查处案件6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