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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民警提取了他的指纹并取走其血样,当天下午,民警又带着受害人到看守所指认。当时,吕亚周和6名男子穿着监服站在看守所院子里,受害人在距离5米远的地方进行指认,但受害人指认的是另2名男子。吕亚周看到的受害人是一名50多岁的男子,吕表示不认识对方。
16日18时许,一名便衣民警到看守所提审吕亚周,让其在释放证明书上签字后,告诉他可以走了,他的妻子在罗山县公安局等他。吕亚周当时一头雾水,称自己身无分文,身上连皮带都没有。这名便衣民警给了他100元钱,他才租车到罗山县公安局和妻子会合,当天返回沙洋。
吕亚周向记者提供了罗山县公安局的拘留证和释放证明书复印件,上面显示2009年6月13日18时,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拘留吕亚周,16日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将其释放。
村民作证:
吕亚周一直在家农忙
河南警方将吕亚周列为网上逃犯,而吕亚周不承认对自己的指认,那么,5月份吕亚周究竟在哪里?
与吕亚周同村的王成英接受采访时称,吕亚周很老实,平时不怎么说话,直到后来看到他的妻子整天跑来跑去,才知道吕亚周被警察抓了。王成英说,5月份,她和村里人都知道吕亚周在家里插秧、整地、打菜籽,而且经常看到他。村民们都不相信吕亚周会是骗子,她和村民周雪英、佘永丽、邓玉枝一起签名,证明5月份吕亚周在家里插秧,没有到过外地。
妻子租车:
接吕亚周回家
吕亚周被抓走后,他的妻子李凤琴一直在奔波,采访时她向记者透露了期间的一些细节:
李凤琴说,10日下午,高阳派出所民警到家中找丈夫,丈夫不在家,民警称让吕亚周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一起几年前的土地权属问题。民警留下电话号码后离去。随后,李凤琴给在沙洋县城打工的丈夫打电话,把消息告诉了他。当天晚上8时许,丈夫没有回家,她拨打丈夫的手机一直显示关机,打民警留下的电话又无人接听,她感觉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