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一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被告人———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兰桥镇财政所原所长许斌,神情沮丧地站在被告人席上,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定,许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128万余元,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许斌表示服判不上诉,目前已到监狱服刑。
6月18日,秀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向记者披露了这起建国以来秀山县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案的来龙去脉。
债起车祸首伸黑手
今年37岁的许斌,1993年完成学业后,如愿进入财政系统。经过10年的努力,在2003年8月兰桥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时,他当上了镇财政所所长,成为当地手握大权的“财神爷”。
就在许斌事业一帆风顺之时,一场车祸给他的未来带来了很大影响。2004年4月,许斌开车到毗邻的贵州省松桃县,由于驾驶操作失误,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为了把交通事故处理好,许斌先后花了10余万元,最后法院判处许斌免予刑事处罚。但这10万余元让许斌债台高筑。
回到单位后,许斌一直为钱犯愁。只靠自己的工资还这笔钱,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还清?想来想去,他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单位的公款上。经过一番思考后,他决定在核发工资上动手脚。因为许斌在从事财务工作时,早就发现核发工资中有补发工资这一漏洞。
2005年9月,许斌在填报工资统发系统时,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往同事王明(化名)的补发工资栏里多填报了2000元。填报完后,他找到王明说,这个月工资发错了,钱到账后把多余的钱取出来交给他。在一点没有怀疑的情况下,王明把自己工资卡上多出的2000元交还给了许斌。
在忐忑中,许斌终于等到了下一次发工资的时间。他故伎重演,再次在王明的工资卡上虚列2500余元,再次收到王明归还的2500元。连续两次尝试都成功后,许斌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于是,他更加肆无忌惮地以自己名义虚报工资,走上了把公款当成私人积蓄随意挥霍的道路。
祸源吸毒无法自拔
与此同时,许斌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矛盾,最后以离婚收场。结束了12年的婚姻,他
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十分艰难。离婚带给许斌很大打击,他渐渐地迷恋上了娱乐场所,在灯红酒绿的酒吧歌厅里寻求精神寄托。
2005年8月的一个周末,许斌像往常一样约了几个朋友到KTV里消遣。正当大家酒酣耳热之时,有人悄悄拿出一包白色粉末———K粉给许斌,让他试试。许斌知道这是什么,也知道毒品是不能沾染的,但他竟鬼使神差地拿起了K粉。哪知道这一次的放纵,造成了他一生的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