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认定周杰肇事逃逸负主责 伤者还需休养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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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一个月的详细调查,昨天下午3点,市交管局对“6月2日周杰驾驶无牌奔驰车和出租车相撞”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周杰超速驾驶、肇事逃逸,负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高某某拐弯时未让行直行车辆,负次要责任。
>>交管调查
对车速重新进行了检验鉴定
6月2日凌晨3点45分,周杰驾驶无牌奔驰车和新月公司高某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高某某及车内两名乘客受伤。事发后周杰返回家中,接近中午时分前往医院就医。直到当天下午4点左右,他才自行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调查。由于事故现场有人指认周杰身上有酒味,朝阳交通支队对他是否饮酒展开重点调查,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周杰事发时属饮酒驾车。
朝阳交通支队还对车辆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进行了鉴定,并接受周杰的申请,对车速进行了重新检验、鉴定。
>>责任认定
周杰超速并逃逸负主要责任
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昨天下午,朝阳交通支队宣布:周杰驾驶车辆超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且弃车离开现场;出租车司机高某某驾驶车辆左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高某某车内两名乘客没有与事故发生有关的过错行为。
作者:钱卫华 郭晓乐 彭科峰 来源:中新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