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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七月,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包扶的“稻米之村”西南村,处处春意盎然。平坦的水泥路、干净整洁的院落、花香醉人的果园,构成一幅幅和谐画面,散发出浓浓的文明气息。
西南村的村干部介绍:过去,村领导班子瘫痪,三天两头出现村民上访、打架斗殴现象,村基础设施薄弱。北林区检察院包扶该村后帮助该村制定了党支部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等,西南村才有了如今翻天覆地的变化。
今年春季,东富乡烟农齐某、肖某从李某经营的种子商店购得1100袋农用链霉素,使用后却导致140亩烟田大面积绝产。后经专家鉴定确认,烤烟绝产系链霉素无效所致。齐、肖二人将李某诉至北林区法院,法院作出李某赔付15万元的判决。但判决生效后,李某夫妇却将家中财产秘密转移。北林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获知此案后,认定这是一起假农药坑农害农刑事案件,于是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久,北林区检察院就以涉嫌销售伪劣农药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齐、肖二人顺利拿到了赔偿款。
今年初,北林区东富乡某村村民60多人集体到区检察院上访,反映村干部私自将1550亩的村民集体宗地转让与某公司,从中渔利。村民要求解除转让合同,但作为受让方的某公司予以拒绝,还雇凶殴打村民。当时,村民情绪激动,纷纷表示:“一定要把这个官司打到底!”负责接待的几位干警沉着冷静,耐心安抚村民。待其情绪稍稍缓和后,干警们开始逐个核实上访人姓名,并耐心听村民讲述有关情况。几位干警忙了几个小时,水都没来得及喝一口。村民们被检察官的敬业精神打动,从一味抱怨转为积极配合办案。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村民们选派代表到检察院来反映意见咨询问题,获得了认真解答、细致分析。终于,对检察官的信任使村民们放弃了上访的做法,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也的确没令村民们失望。
北林区东兴办事处村民宋某有5个子女,生活极端困难。宋某的第三个孩子存在智力残疾,在一次村里组织的义务植树中,被村干部怀疑偷伐了别人的承包林,受到批评教育,这孩子一时想不通愤而自杀。宋某认为是村干部逼死了自己的儿子,多次到办事处上访,对村干部恶语谩骂,索要巨额赔偿,甚至搬着被褥在办事处居住,严重影响了办事处的办公秩序。在该村扶贫的院控申科科长许喜杰知道此事后,多次来到该村,苦口婆心地做宋某的工作,告知其应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问题,并会同该镇政府多次与民政局沟通协调,由民政局每月补助给老人生活费100元,以缓解老人的生活困难。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因此得到圆满解决,村落恢复了原有的宁静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