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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在指导、带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中的作用,甘肃省综治委全体会议最近讨论通过《甘肃省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工作联系制度》,要求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确定基层联系点,帮助联系点党政组织广开思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齐心协力共建平安和谐新陇原。
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工作联系制度是我省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的一项新举措,是指导推动基层落实综治工作措施的一个重要工作机制,是加强各级综治委自身建设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落实中央综治委工作要求的重要步骤。省综治委要求,各级综治委要确定每个成员单位在三年时间内联系一个地方或一个基层单位(联系点),对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予以指导、帮助和督促检查,以提高整体工作效能和水平。原则上,省级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联系县(市、区)及中央、省属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重要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市县两级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联系各乡镇、街道及辖区内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联系村、村民小组、社区和辖区内的基层企事业单位以及民营企业等组织。
综治委成员单位在联系点的主要任务共有10项:及时了解联系点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指导联系点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协助联系点完善综治工作机构,健全综治工作机制;推动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防范措施,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恶性民转刑案件;督促开展综治和法制宣传教育,扩大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工作覆盖面;指导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创建水平;督促指导联系点及时有效排查整治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增强群众安全感;指导联系点有效开展有关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落实对犯罪高发人群的帮教管理,增强预防违法犯罪能力;发挥部门优势,各尽所能,指导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向本级综治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甘肃省综治委要求,各级综治委要对各成员单位实行综治工作联系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成员单位年度综治工作综合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奖惩措施。如果联系点连续三年处于当地综治考评末位或被一票否决的,由同级综治委通过五部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对该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施责任查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