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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交通局原副局长贪污受贿被判无期
2009年07月09日 17:05:47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记者从安徽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铜陵县交通局原副局长赵红亮受贿280多万元、贪污20多万元,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红亮曾担任铜陵县交通局综合管理股股长、铜陵县交通局副局长等职务。赵红亮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标承揽、施工管理、检查验收、拨付款项、工程决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269.2万元、美元3000元、购物卡价值5.85万元和其他财物价值2.99万元。

  2005年10月至2007年初,赵红亮以为交通局办事需要花钱为由,先后11次向宋某索要现金累计21万元和价值1万元的财物。实际上该款22万元并未用于县交通局的公务性开支,而是被赵红亮据为己有。赵红亮与宋某商议,打算通过虚增工程量方式冲销上述22万元,多余资金由宋某处理。

  2007年2月,宋某指使他人在一公路工程决算表中虚增工程量,虚列工程款28万多元。后赵红亮签批了该决算表。

  法院认为,赵红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280多万元,构成受贿罪,伙同他人虚增工程量骗取公款28万多元,构成贪污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案发后如实供述,主动退赃,有认罪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程士华    来源:新华网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