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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下发紧急通知 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2009年07月13日 15:48:43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吉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外办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因公出访的各项规定和制度,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

  《通知》指出,去年以来,吉林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了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今年,在结合实际深化“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中,部署继续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是,从近期工作调度和查处典型案件反映的情况看,因公出国(境)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还很严重。个别单位党组织法纪观念淡薄,把领导干部出国当成待遇,有组织地公款出国(境)旅游;有的为了达到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目的,虚报出国任务骗取批准;有的编制两套出访日程,一套虚列出国任务活动,另一套是国外实际活动,主要是观光旅游安排;有的通过旅行社或中介机构弄虚作假,购买或伪造邀请函;有的团组无视有关规定到未经批准的国家和地区旅游,或擅自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有的单位为规避因公审批渠道,组织党政干部持因私证件公款出国(境)旅游;一些团组出访后不提交出访总结或抄袭拼凑他人的出访总结;还有些领导干部向下属单位摊派或报销出国费用。这些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和省关于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有关规定,严重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制止。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中办发〔2009〕12号)和其他一系列文件、规定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团组数和人数,严格审核审批,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管工作,确保2009年吉林省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党政机关出访团组和人数压缩指标的实现。

  《通知》要求,严格禁止下列行为:将出国(境)作为福利待遇,组织单位人员轮流出国(境);虚报公务出国任务、虚列出国公务活动骗取批准;通过不法渠道购买或伪造出访邀请函;出访未经批准国家和地区、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提交虚假出国(境)出访总结或不提交总结;挪用其他公共资金、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到下属单位报销出国(境)经费;持因私证件出国(境)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费用;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以任何方式影响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违反以上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派出单位的责任,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计划和报批手续,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对团组出访工作负起领导和管理责任。对出现违规违纪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单位,既要追究出国(境)团组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派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审核审批部门要强化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解决审核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外事、审计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对顶风违规违纪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典型案件要从严处理。重点查处虚报出国(境)任务、通过购买邀请函骗取批准的案件;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案件;党政干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或地方摊派出国(境)费用等案件。

作者:赵乃政    来源:中国平安网  编辑:程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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