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应对金融危机又有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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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交易秩序提振市场信心
近日,鉴于全球金融危机蔓延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领域出现明显反映,民商事案件尤其是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呈现大幅增长的态势。最高人民法院为此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诸多由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所引发的新的审判实务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共计17条,指导思想有六:一是慎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合理调整双方利益关系;二是依法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责任问题;三是区分可得利益损失类型,妥善认定可得利益损失;四是正确把握法律构成要件,稳妥认定表见代理行为;五是正确适用强制性规定,稳妥认定民商事合同效力;六是合理适用不安抗辩权规则,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就最高法院出台《指导意见》的意义,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人民法院围绕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坚持“立足审判、胸怀大局、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这些民商事审判实务中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密切相关的普遍性问题、重点问题,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和纠纷。《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明晰了民商事审判部门应对金融危机的工作思路,而且对于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公平法治的投资环境,公平解决纠纷,提振市场信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 来源:中国平安网 编辑:李富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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