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子要钱遭拒砍伤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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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向父母要钱遭到拒绝,竟然挥舞菜刀砍向亲生母亲,致使年近六旬的母亲重伤,九级伤残。7月3日,郯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不孝之子小光(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30岁的小光是一名农民,初中文化。3月22日傍晚,小光得知村里发给父母5万元修路占地补偿款,就在饮酒后来到父母家,向其父亲索要1万元。遭到母亲拒绝后,小光拿起桌子上的菜刀向母亲后背连砍数刀,经鉴定伤情构成重伤,九级伤残。作恶不久小光就被逮捕归案。
庭审中,身心俱受伤害的母亲仍为儿子着想,表示不要求追究小光的刑事责任,也不要求儿子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法院鉴于小光平时一贯表现较好,且归案后诚恳认罪,深刻悔过,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作者: 来源:大众网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