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安播报 地市动态 见义勇为 反腐直击 政法综治 警方传真 平安创建 政法文化 公告发布 诉讼指南 信息公开
精彩专题 检察风云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龙江律师 以案说法 护航龙江 图片精选 视频在线 最新稿件
   
站内检索    
哈尔滨一女子工作9个月没签合同 获赔双倍工资
2009年07月22日 08:50:54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工作了9个月,企业没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也没给自己任何补偿,近日,市民陈平向哈尔滨道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务仲裁。调查时,企业人员竟称“求职者拒绝签字,无法签合同”。对此,仲裁人员认为,如果陈平拒签劳动合同,她不可能连续工作9个月,所以裁定陈平应获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即10787元。

  陈平介绍,去年5月,她在人才市场求职时,看到某家居企业招聘行政专员,工资1400元。由于工作性质、工作地点和招聘要求都比较适合自己,她便投递了简历。经过洽谈、面试,去年5月31日,陈平进入这家公司工作。陈平说,进入公司后,她多次要求企业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一拖再拖。直到今年2月21日,陈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前仍没有拿到劳动合同,她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也遭到拒绝。于是,陈平将这家企业告到了哈市道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人员调查时,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却称其公司一直要求与陈平签订劳动合同,是陈平拒绝签订,所以无权要求赔付双倍工资。由于陈平在这家企业的工作时间已达9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签订劳动合同。仲裁人员认为,如果是陈平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陈平不可能连续工作9个月,所以裁决陈平应获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除去已支付工资部分,应补发10787元。

作者:薛宏莉    来源:生活报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