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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妇联的工作人员一起送丹淳(穿白衣)回家 。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12岁少女丹淳(化名)父母离异,早早混迹社会的她在绥芬河市当起了按摩女,先后与多名男子同居,做过流产。6月11日,她报案称自己被强奸了。22日,记者获悉,当地妇联已将女孩安全送至其监护人身边,正联系学校让其上学。
少女报案称被强奸
6月11日,一名叫丹淳的女孩报案称,6月10日23时许,在绥芬河市站前路KY旅店208房间,她被一名叫李海武的瓦工持刀强奸。办案的哈铁警方了解到,丹淳1997年3月生人,年仅12岁,原籍海伦市,现在绥芬河市一足道馆当按摩小姐。
6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李海武被抓获。李海武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来绥芬河的打工人员,他说二人在2008年4月认识,先后给丹淳2000元钱,为其买过香水,还送给其一部价值1680元的手机。之后二人曾在个体旅店内多次发生性关系,此次也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的。丹淳说,他们刚认识时就曾告诉过李海武自己今年12岁,上小学五年级,并说李海武还送她上过学。李海武最后不得不承认奸淫幼女的犯罪事实。
怕男友责怪报假案
核实案情时,丹淳主动承认报了假案,说李海武没有持刀胁迫的行为。丹淳说,她现与男友孙逊(化名)在个体旅店同居。因怕孙逊知道她与李海武的事责怪她,便谎称被李海武强奸了。
警方获悉,孙逊现年17岁,和丹淳已同居半年,先后换住了十多个旅店。今年5月,丹淳怀孕,孙逊曾领她到医院做过流产。因涉嫌强奸幼女罪,公安机关将孙逊刑事拘留,并向牡丹江铁路检察院提请逮捕。
联系学校让其上学
据办案民警介绍,年幼无知的丹淳根本不懂得保护自己,12岁就与人同居、怀孕、流产,娇小的身体多次遭到摧残。其间,她脚穿一双带着卡通图案的拖鞋,言谈举止仍充满孩子气,并经常吵闹着要上网聊天。
办案民警了解到,丹淳父母离异,父亲因盗窃入狱,母亲离家出走。丹淳自小就缺少家庭温暖与管教。2005年,她随爷爷奶奶来到绥芬河,李海武乘虚而入,给她钱花。今年1月,她辍学后每天混迹在网吧,与孙逊和李海武等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她的爷爷奶奶对此毫不知情。
哈铁警方向绥芬河市妇联通报了情况。妇联立即派人赶到派出所看望丹淳。随后,民警和妇联的工作人员共同将丹淳送回到其奶奶身边。目前,女孩所在的铁西区妇联工作人员已经介入丹淳的生活,正联系学校让其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