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淮北一恶魔,在强奸女中学生后,丧心病狂地将其抛于铁轨之上,致使女生遭火车碾轧致死。在潜逃6年后,昨日,被告人杨利被淮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与其同堂受审的其父亲杨仲和因犯窝藏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昨日庭审时,与杨利一同受审的还有其父亲杨仲和。杨仲和表示,公安局的人以前来家中找过杨利,让杨利到公安局去,不要再跑了。其也被带到公安局调查杨利的事。2009年1月4日晚,其子杨利翻墙来到其家中,一直吃住在其家。次日,其女儿杨某某知道杨利回来,就买菜招待杨利,其夫妇、杨某某及杨利一起吃的午饭。1月6日14时许,公安局来到其家中把杨利抓走。
法院认为,杨利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和被害人孙某、王某发生性关系,且致王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杨利的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且造成王某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予严惩。杨仲和明知杨利系犯罪之人,却为其提供食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且情节严重。对公诉机关关于杨利将王某放在轨道上让火车碾轧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指控,经查,杨利在实施强奸过程中采用暴力手段致王某死亡,为掩盖罪行,将王某尸体放于轨道上,造成王某被火车轧死的假象,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此指控不成立。遂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杨仲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同时杨利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某、刘某某经济损失238460元。
昨日宣判后,杨利表示服判不上诉,其父杨仲和要求上诉。
铁轨旁惊现人体组织2003年11月4日晚,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接群众报案称,符夹线杜集区韩楼段铁路线上发现一具女尸。杜集分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
经过现场勘察后,发现案发中心现场位于符(符离集)夹(夹河)线铁路44km+500m处。铁路为南北走向,东侧约10米为岱河矿至李洼集的乡村公路,西侧紧靠韩楼村,南侧约70米为韩楼村连接岱河矿至李洼集乡村公路的东西路。由铁路500米处向北约15米依次在路基及轨枕上留有散落的人体组织,并留有女式白色体操鞋一只(右脚)、腰带等物。在中心现场南侧70米的东西路上,由铁路道口向西约40米处路北侧有一厕所,门朝东开,内侧地面发现一塑料袋书包,内有高中课本,上有王某字样,另有一只女式白色体操鞋(左脚)与铁路上发现提取的鞋为一双,另从厕所地面发现并提取一大一小两粒纽扣。在厕所南侧东西路南侧有一打麦场,该场西北侧停有一辆红色女式自行车(经死者王某家人辨认,该自行车为王某所骑)等情况。
经侦查认定,受害人王某,17岁,杜集区高岳镇人,淮北市某中学学生,系遭歹徒强奸抛于铁轨后被碾轧致死。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省厅挂牌案件,淮北市警方迅速组织强有力的专案组开展破案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