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捡到炸药卖1500元 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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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堆炸药,卖了1500元钱,却可能在监狱中终了残生。六旬老汉司某至今仍在后悔当初的行为。
昨日,来自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息显示,因犯非法贩卖爆炸物罪,这名老汉被解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司某是修武县某村村民,2007年3月,在一堆玉米秆下发现六七袋炸药、1盘导火索及20多枚雷管。司某没有声张,悄悄用平板车将这些爆炸物品拉回了家里,并托经常到矿上拉矿石的朋友赵某(已判刑)寻找买家。
不久,在赵某的联系下,司某分三次将175公斤炸药、200米导火索和20多枚雷管出售给了矿主崔某等人,获利1500余元。后警方接群众举报,在崔某家中查获了这些爆炸物。接着,查出了司某,但司某提前得知信息跑了,多次抓捕未果。
去年12月,司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被批准逮捕。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司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且从数量上已构成了情节严重,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认罪态度较好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作者:王红伟 来源:中新网—河南商报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