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邀乡干部开房 请人拍床上裸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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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人张某听取宣判 摄/通讯员刘广鹏
照片中的“男主角”随后被逼将大把钞票汇往一个陌生账号。
今天上午,女大学生张某被怀柔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7年,其同伙曹某、朱某和张某某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5年和6年。
听完宣判,张某当即表示要上诉。
上午9点,张某被法警押上法庭,与其一起庭审的还有同案犯朱某、张某某和曹某。
站在庭上的张某显得非常紧张,两只手紧握,当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她更是将眼睛闭上,抿着嘴唇。听到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张某猛然将眼睛睁开,喊道:“太重了!”
当法官问其是否上诉时,张某大声表示要上诉。而另外3人则表示不上诉。
案情回放张某原是一名在北京上学的在校大学生。2008年1月,她与曹某等人,与被害人王某(某乡镇企业干部)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的方式联系,后勾引王某到怀柔区某处度假村开房。
张某将房间号通过短信告知曹某等人,曹某等人闯入房间拍摄两人的裸照。
此后,受害人王某不断接到电话勒索,他先后被勒索264万元。据张某交代,同伙在敲诈得手后分给自己一些钱,这笔钱款已经被挥霍掉了。
作者:洪雪 来源:大河网—法制晚报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