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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着一眼就能看出军牌真假的“过人本领”,4个人大摇大摆假冒警察去查车抢车,然后卖了车坐地分赃。昨天上午,涉嫌犯下如上罪行的韩富龙等4人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
这个4人团伙的抢劫手段并不复杂:凭借过人“技术”,找到一辆挂着假军牌的车,然后在它外出时将它拦停,抢劫钱财。前行途中,放下车主,开车走人,然后卖车分赃。为了作案方便,韩富龙还从一名贵州人那里买了一把仿64手枪,在市场上买了一把手铐。从2007年8月到2008年6月,这个团伙联合他人,在天河、海珠、番禺等地共抢劫7次,抢得7辆小轿车,从130多万元的奥迪Q3到价值2万元的旧车都有,此外还有手机十余部,现金数十万。
4人的第一次抢劫,是在2007年8月。当时,韩富龙和几名同伙在天河区一家酒店附近看到一辆假军牌车,便在酒店附近的石凳上轮流看守,蹲点蹲了整整7天!7天后,他们认为时机成熟了。当车主开车出去时,他们也开一辆假冒军牌的小轿车尾随在后面,并用高音喇叭呼叫车主“停车接受检查”。车主一下车,他们便告知车主有冒用军牌的行为,给车主戴上手铐,随后抢走他的汽车、手机及车主身上的现金,然后再找个偏僻的地方放下车主。
庭审直击问:不穷干吗抢?
答:谁会嫌钱多!
昨日庭审中,韩富龙仍不忘表现其“大哥”风范。他不仅主动向法庭承认他是此案的唯一策划人,还为同案人夏侯某某澄清几单其没有参加的案件。韩富龙说,在作案之前,他们会进行采点,然后再锁定目标,对经常在某一地点的某台汽车进行抢劫。抢到车后卖给梅州的老何,以此获利分赃。
虽然承认抢车的行为,但4人却不承认这种行为是抢劫。“我们是以私了的名义拿钱的,不是抢劫”,韩富龙在法庭上如是说。据韩富龙称,在他们假装开往“主管部门”路上,团伙成员会告诉车主:“冒用军牌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有钱,可以私了!”由此,他们都能拿到钱和车,而他们也会将车主放下车后,“付钱拦的士让车主们回家”。
在谈及犯罪原因时,韩富龙等3人都表示是“因为贫困”。而另外一人夏侯某某家不穷,为何也要同流合污?他说:“谁会嫌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