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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包垃圾,上下邻居各发动全家向对方发起“攻击”,在互殴过程中,多人受伤。二楼的黄先生因口咬对方手指,对方拔出手指时,造成黄先生两只牙齿脱落。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黄先生获补偿4500元,其他诉请予以驳回的一审判决。
楼上楼下大打出手山东来沪的黄先生一家与江苏来沪的陈某一家都借住于闵行区华漕镇一农户家中,黄家住二楼,陈家住底楼。 2007年9月13日晚,陈某怀疑黄先生家人从楼上将垃圾扔在其家门口,与黄先生发生争吵、殴打。之后,黄先生的父母和陈某的妻儿也参与扭打。在扭打过程中,黄先生咬住陈某小儿子的手指,陈某小儿子用力拉出手指,致黄先生两颗牙齿脱落、牙周挫伤、牙槽骨损伤及上下唇软组织挫伤。扭打还造成黄先生头外伤、左眼下睑、右眼内眦挫伤及左肩软组织挫伤等伤害后果。幸好有人报警,两家的群殴事件才得以平息。公安机关以黄先生的父亲和陈某的大儿子有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各处行政拘留5日。黄先生认为,陈某一家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故将陈某及其大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今后活动牙齿安装维护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万余元。
打架原因各执一词黄先生说,自己否认将垃圾丢到楼下后,陈某的妻子恶狠狠说,不承认就打死你,并拿起还在滴水的拖把直指自己的脸。为此,他也生气了。此时陈某的两个儿子及其朋友也过来对他推搡辱骂,其中一人抱住他的腰,陈某的大儿子猛打他的面部,当场打落牙齿两颗。
陈某及其大儿子称,当时他们询问垃圾一事时,黄先生开口大骂,说“再吵就揍你”,先动手打人。之后,黄先生的父亲不但不劝架,反而对陈某的大儿子进行殴打。大儿媳妇出来拉架,也被铁锹打伤。小儿子则冲上去,与黄先生抱作一团,把其按在地上。这时,黄先生用嘴狠咬小儿子手指,小儿子为摆脱痛苦,打了黄先生一拳,才把手挣脱出来。
双方均应承担责任审理中,陈某考虑到黄先生的伤情,同意最多一次补偿4500元。
法院认为,黄先生与陈某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继而双方家人参与并互相扭打。黄先生的父亲及陈某大儿子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由于双方对因生活琐事发生的争议均未能正确、冷静地予以处理,导致包括双方家人在内的多人参与扭打并互有受伤,因此,对于黄先生因互相扭打造成的损害,双方均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黄先生牙齿及口腔受到的伤害,系黄先生对陈某小儿子直接实施侵权行为而引起,因此,黄先生要求赔偿该部分的损失,缺乏依据,不予支持。现陈某考虑到黄先生的伤情等因素,同意补偿4500元,上述金额根据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已远超过黄先生除牙齿及口腔外其他伤害所产生的损失,对黄先生牙齿及口腔受到的损害也起到了一定的补偿作用,因此,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