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贪污公款为儿子买福利房 涉案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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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五中院,李某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记者 刘嵩 摄
不是单位员工,却照样可拿公款买套房子,为啥?原是当国企老总的父亲帮了忙,暗示部下违规给儿子搞定的。昨日,这名国企老总李某站上了市五中院的被告席,检方不但指控其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还涉嫌受贿罪、窝藏罪。
部下拿公款为儿买福利房
据悉,李某从1995年起担任重庆某厂(国企)的厂长,2002年被免去厂长职务。随后,从2002年~2007年期间,李某又先后出任重庆另外两家国有企业的副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长等职,在市内有相当高的知名度。
据检方称,2002年,李某得知公司将为员工分配福利房时,想到儿子还没有住房,李某就经常在公司总经理刘某面前发牢骚,提起这事。“懂事”的刘某随即出面,很快给李某的儿子在某知名楼盘搞到了一套价值20万元左右的“福利房”,不但拿公款付清了房款,连房子装修都没让李某儿子掏一分钱。
签虚假合同套280万公款
检察官指控,李某还利用职务之便想尽办法贪污公款。2005年12月起,他安排部下虚开假合同,与重庆一公司以做生意为由,向这家公司“借”了280多万元,然后再用所管的公司的钱来还,叫手下虚假平账,套取公款280多万元,全部揣进自己腰包。
作者: 来源: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