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派30余人砍倒80亩待收玉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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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对涉及此事的几个部门进行了采访。
泉头林场负责人:
我们同村民签定的《国有宜林地承包造林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只是村民们大多在春季没有种树,秋季种树也不为过,而这次的砍玉米行动,不仅伤害了村民们,对我们与村民签定的合同也是一种否定。
昌图县林业局副局长王韧:
昌图县共有如东升二组村民种的这样的地近6万亩,如果县林业公安每亩全收了150元就不砍的话,那是近900万元的数目,关键问题是,这样罚了就可种,那昌图县的“清荒”工作就变成了某个部门罚款的工具,“清荒”工作这样做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还有,“清荒”时是可以罚款的,《森林法》的规定是对恶意破坏林业用地的,每平方米要处以1元到10元的罚款,这150元收得没有根据,要是真的想要村民“长记性”,也应按《森林法》去办,下限每亩也应是667元的罚款。
村书记邱连生:
那年的种子收取的中介佣金,每斤只有一毛钱,是明着的,并不像村民们说的那样多,村民们说的没有依据。至于今年,确实是让村民种玉米种子了,是因为今年有个好品种,这也是为村民们好。
砍玉米的事与我们无关,是杨新民带人砍的。
昌图县林业局公安分局局长杨新民:
砍玉米是市里和县里要求的,从春天开始就做了大量工作,由于老百姓不好管理,我们人手又少,几次通知都不听。砍玉米我们花费很大,我们也是为工作。
作者: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