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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警在车少路段也使用躲藏隐蔽的方式执法,社会学家认为交警此举意在创收,不利于构建和谐,呼吁交警优化执法方式。
在一个丁字路口,一辆车号苏A5P482的轿车右转闯了信号灯后,在500米外被一两警车拦下处罚。投机的司机很莫名其妙,刚才在路口根本就没有看见警察啊,这警车怎么会知道的呢。
这位司机在路口注意到了没有交警,却没注意到慢车道上停着一辆牌号苏AET355的地方牌照轿车,轿车里却坐着一名交警,专门负责通报闯信号的车号,便于下面的交警拦截罚款。这是发生在6月30号的事情,地点是南京浦口区东南大学校区附近一条新修的大马路,执法者是南京交警九大队的交警。
就在当天,记者在现场的半个小时里,几辆被处罚的司机都感到莫名其妙,他们中间有的是看路上车少又没有交警而故意闯信号的,也有的是确实没注意到信号灯而闯了信号。虽然都心甘情愿的接受处罚,但是却对交警这样的做法感到不满,因而产生了诸多疑问。他们认为,光明正大的执法,更能起到预防交通事故的作用。明明有警力在现场,却是藏起来的,如果因为闯了信号而发生事故,交警又怎能及时制止?如果交警站在路口,那结果又是什么?交警隐蔽执法,到底是为了威慑投机者保持交通畅通还是为了罚款创收?
一位司机对记者说,对于任何一个司机来说,明知有警察在现场或者有电子警察时,都是不会闯信号的,心不在焉的司机也许会误闯。既然警察执法是为了行驶安全,却为什么不在明处指挥,在违法前警示,而是要专门等着车辆违规后再来罚款呢?
记者当时敲开车窗问那躲在车里的交警怎么可以把车停在慢车道上。这位警察说,对不起,我们在执行任务只能这样。
就此事,记者和南京市交管局相关人士进行了探讨。交管局认为交警执法本身是没有错误的,其震慑作用更胜于公开执法,但是交警九大队使用地方牌照车辆停在慢车道等候车辆违章的做法是欠妥的。
法律界人士认为,交警本身是执法者,这要求他们要比常人更规范的遵守道交法的规定,一般而言,在情况特别紧急时才可以考虑牺牲守法要求,否则车子停在慢车道,无论谁都是违法的,更不应该以执行任务为理由。从理论上说,交警以违法的方式采集车辆违章证据,其证据也是无效的。
南京大学教授、社会学博士周凯就此事对记者说,交警的执法都是为了交通秩序,既然如此,那九大队为什么不用警车在路边执法而使用地方拍照车辆呢?很明显这是在迷惑一些司机,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周教授直言说:“这种做法,说明交警涉嫌谋利”。
周教授认为,换一个角度说,也许交警的初衷是好的,认为这样更能起到震慑作用。但恰恰相反,隐蔽执法却不利于优化警民关系,容易造成警民关系紧张,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从方式上说,其隐蔽执法的效能也不高,隐蔽执法已有多年了,如果收效很大,那又何必到现在还躲在私家车里用隐蔽的方式呢?这样投机的司机只会越来越多,要使司机的守法意识增强,还是应该从正面的宣传教育着手。
周教授说,现在人民警察的工作更侧重于服务人民大众,国内一些城市早已叫停暗中执法。因为交警公开执法不但可以疏导交通,又起到警示和威慑的作用,还可以把违章和交通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这是对群众的尊重和负责,是真正的服务与民。公开执法既维护了交通秩序,也构建了警民和谐,这对交通的管理是个良性循环,相辅相成。在创建文明城市的今天,南京交警的执法方式亟待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