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因卖花收入太少被打断门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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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们送我回家读书吧!”昨日,14岁卖花女童张仟仟,在市救助站含泪向工作人员求助。
家住安徽安庆市石牌镇的张仟仟来汉卖花已4年。2005年,父亲将她交给“花头”檀杏娥带到武汉。檀杏娥要求卖花童每天至少交100元以上收人,否则轻则责骂,重则痛打。一次,张仟仟不愿意抱着情侣的腿强讨恶卖。狠心的檀杏娥半夜用棍棒打断了她的门牙。
今年2月份,张仟仟的父亲张金苗感到女儿卖花能赚钱,干脆自己操控女儿。“我爸爸对我比檀杏娥还狠。”10日,张仟仟卖花一晚上,仅赚了60元。怕回家遭爸爸责骂,干脆在外流浪。花完了60元钱,她向救助站求助。
昨日,张金苗赶到救助站接女儿。据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这已是他们第5次救助张仟仟。每次把她送回老家,很快又被“花头”带来。
“我想读书,不想再卖花。”张仟仟诉说,她只读过小学一年级,随后辍学跟着爸爸在外赚钱。她表示不愿意跟着爸爸走,“回去还是要卖花、挨打。”
救助站经研究决定,不让张金苗领走女儿,而是将张仟仟送回老家疼爱她的奶奶身边。
张仟仟告诉救助站工作人员,还有许多卖花童和她一样,并不愿意强讨恶卖。她希望救助站的叔叔阿姨们也能解救其他小伙伴。
昨晚,张仟仟带着救助站和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救助队,前往汉口江滩和步行街附近救助卖花童。当晚,共有6名卖花童被成功救助。被救助的孩子中,最小的仅8岁。其中3个孩子是暑期临时出来卖花赚学费。
救助过程中,正在附近操控卖花童的“花头”檀杏娥被公安机关拘留。据了解,上月民政部等5部委联合发文:“对利用婴幼儿、未成年人乞讨的监护人,教育、警告后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李俊 来源:中新网—长江日报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