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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8月18日讯 只因为共同吸食冰毒时发生了几句口角,鸡东无业男子宋福明竟残忍杀害了“毒友”李自发,并碎尸、抛尸。8月13日15时,民警押解宋福明指认了杀人碎尸、抛尸现场。至此,这起手段极其残忍的杀人碎尸、多处抛尸案件,仅用6天时间就成功告破。
8月7日6时,鸡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鸡东县公安局报案称,在鸡东县下亮子乡裕国村北侧公路旁沟内发现三块被肢解的无头男性未知名尸体。接报后,鸡西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局长鲍华当即指派成立了由副局长王晓明任组长的专案指挥部;同时,抽调2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面开展此案的侦破工作。
经尸体检验,专案组民警发现,该未知名尸体身上有多处显著特征,立即将情况向全市、全省发布查找尸源协查通报。8月11日,鸡西市公安局政治处干警薄其亮向指挥部反映:该尸体特征与立新矿艳东六井的“李三”相像。根据这一情况,专案组立即查明:“李三”名为李自发,1970年生,家住恒山区艳东村二组,无业。李于2002年因非法开采被治安处罚,曾两次离婚,并于8月5日早离家后音讯全无。
专案指挥部立即调取2002年李自发被处罚的卷宗材料中的指印,经与该未知名尸体指纹进行比对,认定同一,由此确定尸源为李自发。
尸源确定后,指挥部紧紧围绕被害人李自发的社会关系、矛盾因素入手开展调查工作。经专案组昼夜奋战、细致摸排,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恒山区两劳释放人员、44岁的无业男子宋福明。
8月13日14时,专案组在鸡冠区幸福小区一楼房内将犯罪嫌疑人宋福明成功捕获归案。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宋福明对杀害李自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以来,宋福明与李自发经常在一起吸食毒品。8月5日20时许,李自发向宋福明索要700元人民币后,二人离开恒山区艳东煤矿。当日晚,李购买回冰毒二人共同吸食后发生口角,宋福明持菜刀将李自发头部砍伤。6日5时许,宋福明以去找医生、怕李报案为借口,将李用鞋带、电线捆绑,后又将李自发掐死。之后,宋福明在其租住的房屋内,用菜刀、铁锯将李自发双腿肢解,并将三段尸块装入自家的冰柜内,将李自发的部分衣物、手机,及自己作案时穿的衣裤等在炉内焚烧。
6日23时许,宋福明将李自发的上半段尸块,装入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内,用摩托车运到鸡东县下亮子乡裕国村北侧路旁抛弃。之后回到家中,再将剩余的李自发的两条大腿用窗帘包裹,骑着摩托车再次运送到第一次抛尸处抛掉。离开时,宋又持菜刀将李自发的头颅砍下,用塑料袋包裹好,骑摩托车到鸡冠区红星乡朝阳果树场厂部对面一桥下藏好。回家后,宋福明将作案现场地面用水泥重新铺抹,将墙面重新粉刷,将作案用的菜刀藏到恒山区艳东村一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