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拘留被执行人儿子遭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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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由于错误拘留被执行人的儿子,通许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斌被省高院调查。日前,他已被开封市中级法院和通许县法院给予停职检查,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执行工作岗位的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追究责任。
今年7月12日,通许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斌等4名执行人员,来到河南省农科院家属院被执行人曹某某的住处执行案子,被执行人不在,与被执行人的儿子郑某某发生矛盾。执行人员将郑某某带至法院,对其作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拘留的理由为:以暴力威胁执行人员、谩骂殴打执行人员、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
8月15日,此事被新闻媒体曝光,省高院立即派出调查组连夜调查取证。省高院调查认为,通许县法院认定郑某某谩骂、殴打执行人员证据不足,经传唤拒不到庭理由不能成立,对郑某某实施拘留实属不当,且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禁止异地拘留的有关规定。
目前,通许县法院已向通许县委、开封市中院和省高院作出了深刻检查,开封市中院和通许县法院给予通许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斌停职检查,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执行工作岗位;给予通许县法院主管副院长张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其他3名执行人员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
作者:李丽静 来源:新华网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