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原人防办主任受贿80余万获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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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德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杨宝庆因受贿,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据悉,杨宝庆于1998年正式上任德州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此前9年中,他一直兼任该市土管局副局长和德城区委副书记两职。
2002年5月,杨宝庆以下属人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帮助其子杨兵成立德州市金马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金马公司成立之初所需注册资金,也由杨宝庆从别处借得,人防实业公司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金马公司成立后,杨兵负责管理。
2002年秋,金马公司出现资金短缺,嘉诚公司送给杨兵15万元应急。此后,杨宝庆利用职务之便,在人防办收取嘉诚公司开发楼盘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费时,给予了部分减免。时隔不久,德州宏达建筑集团天和有限公司因欠缴56.3万元人防费,被人防办执法大队查处。杨宝庆故伎重演,在收受10万元贿款后,将应收人防费降至20万元。
此后,杨宝庆利用人防办主任的身份,以明显低于市场60万元的价格,购买阳光花园商品住宅房两套,并在收取开发楼盘人防费时予以部分减免。
2008年5月,东窗事发,杨宝庆向检察机关退赃25万元。后经检察机关严密侦查,最终将其余赃款60余万元追回。
作者:余东明 王家梁 来源:中新网—法制日报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