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村长开赌场收“安全费”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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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村之长,周王勇竟为他人提供赌博场地,与他人合伙在村中开设赌场,收取“安全费”,近日,被告人周王勇等三人因开设赌场罪获刑。
2008年7月,被告人黄伟来计划在浙江丽水市青田摆设赌场,从中抽头获利。考虑到开设赌场的场地和安全等问题,黄伟来联系了青田腊口镇龙山头村的村长周王勇,让其在腊口镇辖区内寻找开设赌场的场所。周王勇当即同意,提供了三处地点作为开设赌场的场所,并让“小弟”赖伟建协助负责赌场安全工作并收取红利。
他们为前来赌博的人提供各种服务,并有专人负责停车和放哨。赌场摆设一个星期后,被告人黄伟来从中非法获利9000元人民币,被告人周某非法获利7500元人民币,被告人赖伟建非法获利5500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赖伟建、黄伟来、周王勇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开设赌场,为赌博者提供场所及各种服务,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三被告人系自首,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赖伟建系累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被告人黄伟来、周王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3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予以追缴。
作者:袁爽 来源:中新网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