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系列“缝衣针刺女案”凶犯被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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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小时19分钟时间内,乘对方不备用缝衣针先后刺中8名女性的阴部、臀部等的沈阳“缝衣针刺女案”,曾一度在社会上造成恐慌。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日前以犯强制侮辱妇女罪,一审判处制造这一系列“刺女案”的凶犯包连伟有期徒刑5年。
此案的被告人包连伟今年41岁,沈阳市皇姑区居民,无职业,曾因耍流氓被劳动教养两年,还因盗窃罪两次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包连伟于2008年12月28日16时56分许,携带缝衣针窜至沈阳市皇姑区珠江街128号的昆仑碧海酒店附近,用缝衣针刺扎途经此处的被害人沈某。于同日17时许,又窜至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46号的米旗蛋糕店与建设银行之间,用缝衣针刺扎途经此处的被害人聂某。
此外,于同日的19时至21时15分许,包连伟乘被害人不备之机,在沈阳市皇姑区的长江街、岐山中路、昆山路等地,又用缝衣针连续刺扎了6名过路女性。其中有的缝衣针还被留在被害人体内,对被害人的身体及精神上造成极大伤害。
今年1月10日,包连伟被刑事拘留,2月12日被批准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包连伟为寻求精神刺激而在较短时间内多次使用锐器刺扎妇女阴部、臀部等部位,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况且,其所犯罪行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严重,且又系累犯,故应当从重处罚。于是,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范春生 来源:新华网 编辑: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