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安播报 地市动态 见义勇为 反腐直击 政法综治 警方传真 平安创建 政法文化 公告发布 诉讼指南 信息公开
精彩专题 检察风云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龙江律师 以案说法 护航龙江 图片精选 视频在线 最新稿件
   
站内检索    
禁带酒水成酒店“行规” 人大代表吁修改消法
2009年09月10日 14:25:34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位于三里庵的三河饭庄则也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只允许带白酒。在该店菜单上,记者发现饮料和啤酒的价格都很高。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还有多家酒店有禁带酒水的规矩,而酒店的酒水价格比正常价位高很多,有的甚至高出2到4倍。

  酒店禁带酒水,无非是利益原因驱使。省城一位商务酒店负责人就直截了当告诉记者:“酒水是酒店一个较大的赢利点。 ”

  人大代表建议修改相关法规

  对于酒店的这种行为,省人大代表张莉认为,这是酒店在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张莉建议修改《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增加“餐饮经营者不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不得强制消费;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开瓶费等费用”的内容。

  日前,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作出答复,认为当前餐饮经营者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或者针对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收取“开瓶费”等费用,是餐饮行业较为普遍的现象,也是广大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这些行为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

  省工商局表示,对单个餐饮经营者自行规定和实行的行为的规范和调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目前社会上、法学界、企业与消费者对该问题的认识也存在一定分歧,由于该行为涉及广大消费者和餐饮经营者的切实利益,需要进一步认真研究。

  同时,省工商局还表示,会密切关注国家正在进行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完善进展情况,以及其他省市的相关立法情况,在条件成熟时报请省人大委员会启动我省《条例》修订工作,并将代表所提建议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和审议。

首页  上一页  [1]  [2] 
作者:商文    来源:新华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