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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逛超市带女儿行窃被捉 娘儿仨被法院判刑罚款
2009年09月14日 16:30:52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东北网9月14日讯 身为人母,本应言传身教领孩子走正道,没想到竟干出带女儿到超市行窃的构当。日前,3名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据办案法官介绍,今年2月,家住农村的李凤琴送22岁的女儿赵美清(化名)来哈市找工作,赵美清的舅妈王芳(化名)也一起前来,三个人借住在李凤琴的妹妹李凤艳家(化名)里。2月3日下午,李凤琴等三人一起到南岗区一家超市闲逛,货架上琳琅满目的商品令她们心动,可花钱购买又觉得不舍得。于是,王芳提议,不如把看好的东西放到赵美清的背包里,再偷偷带出超市,李凤琴母女马上表示同意。三人决定先偷些日用品,在货架前,王芳负责放哨,随时注意着周围服务员和顾客的动静,一有服务员经过,王芳就走过去向服务员问东问西,分散人们的注意。李凤琴则借机将装到赵美清的背包里。不一会儿的工夫,赵美清的背包里就塞满了洗衣粉、牙膏、化妆品等日用品。随后,三人将东西偷偷带出了超市。

  第二天,三人再次来到这家超市,用同样的办法在超市里实施盗窃,他们左顾右盼的可疑行为,很快就被保安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正当三人准备离开超市时,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她们抓获。民警在赵美清的背包里,发现了从超市偷出的价值350元的商品,随后警方又在李凤艳家洗手间内发现价值2500余元的赃物。至此,李凤艳才知姐姐干了傻事。

  日前,南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经审,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李凤琴、王芳、赵美清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700元。

作者:董兴东 阎晓霜 宫雪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编辑: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