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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中,马亮照的住宅房门被嫌疑人暴力破坏。(图片来源:佛山市廉政网)
中共佛山市纪委发表官方通报,就网帖所涉高明区委书记马亮照的问题一一回应
网络传言一旦面对事实,就会不攻自破。
日前,中共佛山市纪委在其官方网站佛山市廉政网上,发布《佛山市纪委、市公安局通报网传马亮照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针对网络传言所涉及的马亮照住宅被盗、高明大道、合和大道工程招投标以及高明海关“专用账户”等焦点问题,进行一一回应,以正视听。
被盗金额6万余元
住宅被盗:被盗金额6万余元
此前,有匿名人士在发布的网帖中声称,2008年6月25日上午10时,马亮照位于高明荷城街道沿江路的宿舍被盗,被盗物品含“港币460多万元、价值70多万元的哈苏牌照相机一台、价值约1.2万元的惠普手提电脑一台,合共500多万元”。
但根据纪委的通报,网帖所发布的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经公安机关侦查,案发时间应当是2008年7月1日12时许,作案人员暴力破坏防盗门锁,入内盗窃。经过侦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于2008年的八九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涛、梁某云和梁某生等3人。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梁某涛等多名江西籍男子组成一盗窃犯罪团伙,长期在深圳市宝安区落脚,自2008年5月至7月期间,该团伙成员有分有合,先后窜到高明区荷城入室盗窃,作案3宗,其中包括盗窃事主马亮照宿舍财物一案。
去年7月1日凌晨,嫌疑人从深圳市驾驶小轿车到高明区荷城街道寻找目标作案。当天中午,嫌疑人暴力撬门进入沿江路健力街二巷6号马亮照的宿舍进行盗窃,盗得6万多元现金、一部手提电脑、一部手机。
工程招标:
不存在“赵某”向马亮照行贿
至于网帖中所谓的“赵某”在工程招投标中向马亮照行贿的传言,佛山市纪委也进行了细致的调查。
佛山市纪委的情况通报中认定,高明大道、合和大道改建工程均按有关法规公开招投标。网传反映的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2004年才注册成立,而两项道路改建工程的招标工作已在2003年年底前结束,不存在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两项道路改建工程招标的问题。
而在该工程的中标单位负责人、参加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监理负责人中,均没有网传所反映的“赵某”其人,不存在“赵某”向马亮照行贿的问题。
专用账户:
未发现区领导使用账户资金
对于网帖所反映的“专用账户”问题,佛山市纪委在通报中称,高明海关办事处在区经贸局设立的“专用账户”确实存在,设立“专用账户”的起因和资金来源清楚,没有发现高明区领导和区经贸局使用“专用账户”资金的情况。
而据知情人士介绍,该账户是1994年经当时的高明县政府批准,县口岸办拨款解决联检单位人员生活补贴的申请而设立的。后历经几次机构改革,口岸办并入外经贸局,外经贸局后又并入经贸局,该账户也从2004年7月起开始设立在区经贸局,并由区经贸局协助管理和处理有关收付款项及转账等事宜。
2008年8月,高明区经贸局向区委报告说该账户收支手续不齐全,区委主要领导召集各主要部门领导开会进行研究,并于2009年2月26日将该账户取消。
目前,市纪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查清“专用账户”资金划至相关单位后的实际用途。
网友反思:网络也需要一种责任感
昨日,记者浏览相关网页时,发现之前一直广为流传的所谓“网络举报帖”已经不见踪影,而中共佛山市纪委的官方通报则被网友纷纷转载。谣言止于智者,虽然这次由匿名网帖所引起的风波已经逐渐趋于平息,但却令不少网友陷入反思。
“马亮照事件,让我想到,网络是否也需要有一种责任感?”佛山一资深网友就在论坛中表示,清官难当,可能会因为得罪某些腐败势力,导致自身被陷害攻击。政府在从重处罚贪官的同时,也要保护好真正为老百姓做实事的好官。他希望有关部门好好查处一下,看是谁在从中造谣。
网友“阿细”则表示,互联网相对其它的媒体,更能畅所欲言表达公民的诉求,但它又是一把“双刃剑”,“我们一定要掌握好个度,否则,下一个受害的主角就是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