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限期拆除道路非交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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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9月15日电 日前,广西南宁市交警支队发出《限期拆除道路非交通标志的通告》,对于道路上非交警部门安装的交通标志进行清理。
此次重点整治的范围包括:城市道路上人行道、道路绿化分隔带、公共绿地、跨道路或道路附属设施。按照要求,擅自设置有非交通标志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本月18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交警支队将强制拆除。
据介绍,此次被列为整治重点的主要是三类交通标志: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设置的各类非交通标志、不符合“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的交通标志、残旧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市容观瞻的各类交通标志。
作者:刘晓莉 来源:新华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