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资助逃犯5块钱被判窝藏罪获刑3个月
|
|
明知是警方正在抓捕的人,还借5块钱资助逃跑,郑州巩义妇女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代价,昨日,因犯窝藏罪,被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去年11月4日,20岁的胡鑫(化名)出狱后,替朋友范某出气。范某当即拿出200元“辛苦费”,并许诺事成后帮助胡鑫找工作。当天下午4时许,范某买来铁锤、斧子等,胡鑫找来两个小兄弟,一起来到巩义市芝田镇张某的店内,将屋内砸了个稀巴烂。后经鉴定,被损坏物品价值7366元。张某妻子当天报了警。
去年12月16日晚上,警方在芝田镇某钢厂值班室布控,对胡鑫等三人实施抓捕。得知情况的范某母亲李某为不让其被抓而牵连儿子,冒险前往该钢厂为胡鑫通风报信,并把身上仅带的5元钱给了胡鑫,帮助其成功逃脱警方抓捕。
直到今年6月3日,公安机关才在胡鑫家将回家要钱的胡鑫抓获。
巩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鑫结伙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李某明知胡鑫是犯罪的人,仍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作者:王红伟 梁淘淘 来源:中新网 编辑:吕涛